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没有服务期,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没有服务期
事业单位有服务期吗
如果是在服务期内的在职人员的话,是不能再报考其他事业编考试的,只有满了服务期才可以报考。如果服务期内想要报考,并且在积极争取的情况下协商未果,一般是按照该事业单位的程序办理离职,解除劳动关系后才可以报考。
您想问的是事业单位没有写最低服务年限的原因吗?因为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中是没有明确服务期限要求。根据查询望江县人民政府官网显示,事业单位公告上是不会写最低服务年限,意思就是一般情况下不会失业下岗。而且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是5年,会在签合同的时候体现,具体因单位而异。
五年。事业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是为了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而且这个规定是合法的。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法律分析:是的。这个不分是在哪个省,现在执行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编人员都有一个5年服务期(包括试用期),和公务员法里的服务年限是一种性质,避免人员过于频繁流动造成资源浪费。
有转正服务期。事业单位服务期是考取事业单位编制,一般有半年左右适应期,试用期结束后转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应该是指在该单位:事业单位规定的在岗最低服务年限5年,是指经过考察录用后的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在该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在事业单位工作不满五年者,是无法进行跨省调动的,只能在原来的单位待着。只有达到了五年后,才可以调动,也可以申请调动,申请调动时,工作职位可以发生改变。
事业单位没有服务期限,可以随时辞职吗
不可以。为防止干部流动过快,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人员时,一般都有服务年限的规定。有的规定5年,有的规定3年,入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
事业单位服务期内辞职没影响。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辞职,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跟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后,员工违反约定辞职,即要支付违约金。
不可以辞职,事业单位的服务年限是合同里明确规定的。【法律依据】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以下五种情形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只要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局放行就没关系了。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事业单位一般订立不低于3年期限聘用合同,是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作人员不满意服务期限,不是法定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辞职的,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否则,构成违法解除聘用合同,应当赔偿事业单位损失。
员工在服务期内是可以提出辞职的,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和聘用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可以再考事业单位。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的意见在试点实施人员就业系统的公共机构,郭禁令F[2002]35号文件后人事部是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他们被认为是国务院的规定,这是中国独特的国情决定的。
可以。只要没有要求服务年限,都可以辞职,但会影响以后的报考。不过,虽然可以按法律规定正常辞职,但是需要按照流程提出申请,而且动作要快。
事业编合同没写服务期,录用公告写了,以哪个为准
1、单位没有提供任何技能培训是不能约定服务期的,违约金只有在合同有约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即不用陪违约金,试用期不受培训期的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不论说是参加国考、省考、事业单位或者选调生考试成为一名公务员或公职人员,应该会有一部分的岗位是有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也可以说是“服务期”。
3、劳动期限。服务期主要是用人单位出资给劳动者提供专项的培训,而要求劳动者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保证在用人单位服务几年,事业编合同服务期在劳动期限板块。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4、楼上的答复不对,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这种情况下应当以服务期为准,除非公司与员工有相反的约定。
5、服务期协议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一般以服务期协议为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