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1、重点污染源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系统,由自动监控设备和监控中心组成。2、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系统,是指由自动监控设施和监控中心组成的监控系统。监控中心是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通过通信传输线路与自动监控设施连接,用于对重点污染源实施自动监控的计算机软件和设备等。3、法律依据:《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
分类:素质提升 阅读:66 次 评论:0 次 发布时间:2024-06-03